金融讲座 大马中央银行的目标与职能

金融讲座
大马中央银行的目标与职能

主讲者:林俊珊博士 报导:曾佩玲 摄影:徐玉燕


 


右图:本基金会副主席拿督刘宗正教授赠送纪念品给林俊珊博士。

一个进步的社会,不允许有经济文盲的存在。
——高希均教授《经济学的世界》

继2010年10月与新纪元学院联办了纳米讲座会后,今年的4月2日,在马来西亚中央银行服务超过13年的林俊珊博士应南大教育与研究基金会之邀,为该校师生主讲“大马中央银行的目标与职能”。虽然讲座涉及了不少专业用语及金融概念,但经过林博士深入浅出的解说以及讲座主持人陈美萍博士的总结后,出席者或多或少已对我国央行的职能和运作模式勾勒出一个清晰的轮廓。

经济、家政术与财富管理


无论是古中国的亚圣孟子还是近代的马克思,都不否认对财富的拥有和生活质量的满意度直接影响了社会文化的建设。(孟子曾言:“民无恒产,则无恒心”,又说“衣食足则知荣辱”、“经界既正,分田置禄,可坐而定也”;无独有偶,马克思亦有“下层结构决定上层结构”一说。)可见经济发展与文化的构成相互影响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现代英语的 economy 源自古希腊语,含“家政术”之意。由此可见,其原义指管理家庭财务的方法,及至近代被引申至治理国家的范畴,指在特定的区域或国家内对物质材料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等诸活动所形成的系统或制度。换言之,“管理才是”“经济”的核心。惟有管住了众人的民生问题才是经世济民之本。当这概念过渡到现代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因着统一发行货币的需要、金融管理的需要、最后贷款人的需要和建立可靠的缴付、结算系统的需要而催化了中央银行的诞生。

作为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金融方针和政策的金融管理机构,它是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不以营利为目标、并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所谓“相对的独立性”,指央行和国家之间是既独立又合作的关系。央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立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总目标上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必要时还需与其它政府机构相互配合。当国家处于战争和特大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央行则必须完全遵从政府的指挥。此外,央行也被赋予调控和管理、监督国民经济的责任。从宏观的角度而言,央行扮演了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银行业最后贷款者)和政府的银行多重角色。其具体职能体现在:发行现钞、集中保管各商业银行及其它存款机构的准备金、代理国库、在证券市场上购买国债、向国家财政提供贷款、制定和监督金融管理法规、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进行金融事务的协调和磋商以及充当政府的财务顾问。

央行的关键词:稳定、可信赖、监督

经过了1997年的金融风暴之后,各国央行纷纷意识到一个健全而可靠的金融制度是维系一国的繁荣强盛的先决条件。当年一触即发的东南亚金融风暴无疑揭露了金融结构的不足之处。在吸取了前车之鉴后,马来西亚央行开始致力于整顿金融体系的缺陷,包括:调整外债结构,稳定本国的外汇储备,避免过量的中、短期外债导致货币贬值;积极培养具有风险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管理者来监控新的贷款,将资金导向拥有最佳生产性投资机会的人,以避免因企业大量负债而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导致金融活动失控,使政府税收困难陷入财务危机。

此外,为了促进经济成长,央行负责制定几项具针对性的货币政策,以维持国内价格和汇率的稳定:

◇ 隔夜政策利率(Overnight Policy Rate):为加速资金流动和应付支付问题,银行可进行行际短期拆借。由于以日子计算利息,时间短,因此利率也相对较低。同时,银行也可从拆进和拆出的利 差中获得收益。

◇ 管理流动资金(Liquidity Management):通过监察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率和周转率既反映了流动资金的利用效率,同时也标示着机构的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

◇ 法定储备金(Statutory Reserve Requirement):为了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满足客户提款需求而存放在央行的款项。这一制度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使商业银行不能放贷所有吸收到的存款。

◇ 公开市场业务(Open Market Operation):这是央行透过买卖政府债券来调整市场流动性的工具。当货币供给过紧时,藉由公开市场业务释出资金,增加货币流通量,降低利息,从而刺激投资增长率;反之,则让资金回笼,提高利息,减少投资,压缩社会总需求以防止资金泛滥市场。

同时,需制定秩序,营造一个建全、稳定、公正的交易机制,以确保有效的定价以及金融资源配置。为此,央行建立了一个遍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管理系统,以达到监督各金融机构的运作和保障金融消费者经济安全的目的。

(一)我国央行对各类金融机构所行使的责任与权力


我国的金融体系主要由商业银行组成、其次是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分保公司,所有金融机构皆在央行的监督范围内。其中投资银行由央行和证券监督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共同监察,而以促进特定经济策略为其组织属性的金融发展机构(Developme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如建行(Bank Pembangunan)、中小型企业银行(SME Bank)、进出口银行(EXIM Bank)、农行(Agrobank)、储蓄银行(Bank Simpanan)和人民银行(Bank Rakyat)多隶属于或有政府资助。

(二)对金融消费者的保障措施

为了巩固银行的稳定性以及加强人们的信心,我国于2005年成立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PIDM)以保障存款人。一旦银行倒闭将赔偿客户的损失(惟单位信托和设在境外的本地银行分部不在此列)。每位存款人在每家银行可获得最高25万令吉的赔款,而存放在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支行将会把存款加总。这项保障由 PIMD 自动提供,无需提出申请及额外付费,而且凡在本国支付的存款及在本国运营的外资银行皆享有这项保障。

从2010年12月31日起,PIMD 的保障范围更扩大至保险业。举凡寿险、家庭回教保险和普通保险皆受保障,最高保费达50万令吉。

(三)金融监管程序和内容

(1)市场核准监管

◇ 机构功能定位: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运作(服务对象)和发展空间(业务范围、服务方式)。

◇ 机构核准、业务核准、高层人员核准。

(2)日常运营监管

通过监管单位的非现场监督和现场检视,以及透过审计司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营运风险。

(3)风险评估

◇ 监管人员根据各种数据和信息对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性质、特征、严重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全面而客观的评估。

(4)风险管理

◇ 监管当局对处于风暴中或违反商业操守的金融机构施以援手、纠错及强制退出市场。

(四)推动与普及理财教育

不定期在学校和城乡举办财务规划讲座,以此培养、提升民众的财政常识,甚至将之渗透到企业文化中。

(五)缴付和结算系统的角色和运作


央行在缴付和结算系统扮演了系统使用者、系统成员、系统提供者和公共利益的保护人等多重角色:

◇ 作为该系统的使用者:需自行交易以转移资金,包括通过缴付系统结算公开市场操作,以落实货币政策、发行和兑付政府债券。

◇ 作为该系统的成员:央行可代表政府部门及其它国家的央行进行收付工作。

◇ 作为该系统的提供者:为商业银行在缴付体系的运作提供结算账户的服务,同时也为该体系提供系统软、硬体、操作程序或通信网络。

◇ 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人:缴付体系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提供技术标准等。

在电脑和网路普及的今天,便捷的缴付系统服务改变了人们的消费形态。央行作为行际的结算中介,不仅为各银行提供账户和转帐服务,同时也管理银行间的缴付结算系统,包括账户体系、通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此外,林博士也鼓励大家多利用电子缴付系统,这有助于节约钞票的印刷、防伪、保管、运输、销毁的社会开支。虽然目前的电子钱包未臻完善,但也正积极提升该支付系统的安全性。


林俊珊博士简历

林俊珊博士在中央银行业务积累了超过13年的经验。她在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开始其职业生涯,并且在央行成立风险管理基础建设部门。同时,她也曾在银行监管部任职,负责调控银行结构的商务营运方式。目前,她致力于制定商业行为政策,以促进金融服务领域的道德行为。在此之前,林俊珊博士曾短暂投身于学术界,在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担任讲师长达一年。

林俊珊博士持有英国伯明翰大学的会计与财务博士学位以及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国际银行与金融学系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此外,她也持有全球风险管理者协会(Global Association of Risk Professionals, GARP)所发出的金融风险管理证照。